产权交易
  产权登记
  他项权登记
  注销登记
  组合业务登记
  市场管理
  物业监管
  公房租赁管理科

大厅 4-9 号窗口 100 号(中介及单位)批量窗口受理
出具受理单
在指定日期到 1 号窗口缴费后在 3 号窗口领证



20 个工作日


1 、产权登记费:
居民住宅每套 80 元,印花税 5 元 / 本;如有共有证增收工本费 10 元 / 本;(根据计价格[ 2002 ] 595 号文)
2 、如需在杭州日报公告,费用按实结算。

( 资料请自留二份复印件以备办理契证及土地使用证 )

(一)必须提供的资料:
1 、余杭区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;
2 、结婚证明复印件(校验原件);
3 、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(校验原件);
4 、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(收回);
5 、申请报告;
6 、夫妻双方房产约定书(须公证)。
(二)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:
1 、委托人、受托人均为个人,提供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;
2 、若涉外或涉港、澳、台的房产登记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、其他根据有关规定须经公证机关公证或有关机关认证的委托书;
3 、委托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,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及经办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、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;

  联系方式:地址:南苑街道东湖南路 129 号

       联系电话: 86223932

 
 
 
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局主办 杭州市房产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建议浏览器IE6.0 分辨率:1024×768以上
2006 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局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