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必须提供的资料:
1 、余杭区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;
2 、收购协议书;
3 、房改办同意收购的批文;
4 、出方本人 ( 包括配偶 ) 到场 ( 委托公证的除外,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(校验原件),婚姻关系证明(校验原件);
5 、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校验原件);
6 、原房屋所有权证。
(二)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:
1 、委托人为单位,受托人为单位职工,提供单位委托书原件及该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;
2 、委托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,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、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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