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权交易
  产权登记
  他项权登记
  注销登记
  组合业务登记
  市场管理
  物业监管
  公房租赁管理科

大厅 4-9 号窗口或 10 号(中介及单位)批量窗口受理
出具受理单
在指定日期到 1 号窗口缴费后在 3 号窗口领证



15 个工作日


1 、产权登记费:
居民住宅每套 80 元,印花税 5 元 / 本;如有共有证增收工本费 10 元 / 本;(根据计价格[ 2002 ] 595 号文)
2 、交易手续费:
存量住宅房转让费 3 元 /M2 (受方承担);(根据浙价电[ 2002 ] 7 号文)
3 、如需在杭州日报公告,费用按实结算。

( 资料请自留二份复印件以备办理契证及土地使用证 )

(一)必须提供的资料:
1 、余杭区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;
2 、收购协议书;
3 、房改办同意收购的批文;
4 、出方本人 ( 包括配偶 ) 到场 ( 委托公证的除外,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(校验原件),婚姻关系证明(校验原件);
5 、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校验原件);
6 、原房屋所有权证。
(二)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:
1 、委托人为单位,受托人为单位职工,提供单位委托书原件及该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;
2 、委托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,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、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;

  联系方式:地址:南苑街道东湖南路 129 号

       联系电话: 86223932

 
 
 
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局主办 杭州市房产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建议浏览器IE6.0 分辨率:1024×768以上
2006 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局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