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权交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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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3 或 305 室受理
房地产经纪机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,持相关资料向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局提出备案申请;
审核
颁发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;



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




1、  申请报告(主送余杭区建设局)(一式两份);

2、 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报表;

3、  工商营业执照、企业税务登记证、企业代码(原件及复印件);

4、  机构的组织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或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;

5、  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原件或复印件校对原件(一年内有效);

6、  单位营业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证复印件核对原件;

7、  法人代表及负责人的任职文件(含本人身份证复印件);

8、  三名以上从业人员的《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》、《经纪人资格执业证》、劳动合同、 “养老保险金、失业保险金、医疗保险金”的证明材料及身份证(复印件校对原件);

9、  企业员工花名册。

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报表 点击下载

 

  联系地址:南苑街道东湖南路 129 号房管处市场管理科

  联系电话: 86223932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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