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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开发企业晋升资质等级申报服务

一、服务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、《浙江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》。

二、服务对象 :

房地产开发企业。

三、需提供的资料:

1、  房地产开发企业关于申请晋升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的报告; ( 一式二份 ) ( 主送区建设局 )

2、 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; ( 加盖公司公章 )

3、 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正、副本原件;

4、  企业营业执照,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及自然人(股东)身份证复印件; ( 加盖公司公章 )

5、  近一年内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;(校对原件)

6、  连续近 3 年计划部门下达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文件;(复印件加盖公章)

7、  连续近 3 年开发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施工许可证;(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)

8、  连续近 3 年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和备案的有效证明材料(包括规划部门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、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等);(校对原件)

9、  连续近 3 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(加盖统计报表主管部门公章);

10、 企业章程;(应有全体股东签名,复印件加盖公章)

11、 企业法人代表、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,确定企业董事长、董事、监事的董事会决议或证明文件,企业经济、技术、财务等部门负责人及三总师的任职文件或聘用文件;

12 、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和劳动合同(经劳动部门鉴证);(校对原件)

13 、企业从业人员花名册和企业规章制度; ( 加盖公司公章 )

14 、《住宅质量保书》、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样本及《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》。

 


四、服务程序:

1 、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房地产管理处领取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》,按表要求填写清楚、盖章,并将资料装订成册后报房地产管理处市场管理科。

2 、凡条件符合、资料齐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,在 30 个工作日内,核定其开发资质证书。


  联系地址:南苑街道东湖南路 129 号房管处市场管理科

  联系电话: 86223932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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