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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备案申请资料



一、服务依据:
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25 号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。

二、服务对象:

物业服务企业。

三、需提供的资料:

1、要求申请进驻的申请报告(一式二份);

2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,3、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税务登记证(需校验原件);

4、三级以上资质证书正、副本复印件(需校验原件);

5、10名以上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、劳动合同复印件,其中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不少于5人,工程、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(以上复印件均需校验原件);

6、物业服务合同(或协议)、管理规约复印件(需校验原件);

7、分公司人员配置情况,部门负责人任命文件;

8、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(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)


四、办事程序:

(一)物业服务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,持上述资料向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局提出资质申请;
(二)经审核同意后,颁发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。

五、办事期限:

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。

六、联系方式:

地址:南苑街道东湖南路 129 号房管处物业监管科

联系电话: 89189531


 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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