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业维修基金使用申请
余杭区物业维修资金使用 |
法律依据:《物权法》、《物业管理条例》、《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》、《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等. |
申请程序: 受理—>现场察看—>复核—>审批—>通知领款—>预拨70%的维修费用—>工程完工后,拨付剩余款项 |
申请材料
受理:
1.《余杭区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》
2.经业委会审核同意的维修工程预算方案
3.业主意见征求表
完工后:
1.经审计的工程决算单;
2.业主委员会审核签章的施工承包合同;
3.维修、更新工程及审计费用的发票(复印件核对原件);
4.业主委员会验收合格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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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表格
《余杭区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审批表》(企业)
《余杭区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审批表》(业主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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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联系方式:
地址:南苑街道东湖南路 129 号房管处物业监管科
联系电话: 891895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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