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权交易
产权登记
他项权登记
注销登记
组合业务登记
市场管理
物业监管
公房租赁管理科
大厅 4-9 号窗口或 10 号(中介及单位)批量窗口受理
出具受理单
在指定日期到 29-31 、 42 号窗口缴费后在 14-17 号窗口领证
5 个工作日
不收费
( 资料请自留二份复印件以备办理契证及土地使用证 )
(一)必须提供的资料:
1 、杭州市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申请表(附委托书);
2 、原房屋所有权证;
3 、拆迁协议书原件;
4 、产权人为个人的,提交身份证复印件(由拆迁单位负责校验原件);产权人为单位的,提交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(由拆迁单位负责校验原件);
5 、拆迁许可证复印件;
6 、申请注销房产登记的房屋清单(包括产权人及共有人姓名、房屋权证号、坐落等)。
(二)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:
1 、被拆迁人应委托拆迁单位办理,提供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;
联系方式:地址:南苑街道东湖南路 129 号
联系电话: 862239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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